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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奕也被眼前这一幕吓到了,嘴张得足以塞下一颗桃子。
林森眉头紧皱,第一时间松开了郭芷君的腰。他还算厚道,没有当场把郭芷君扔在地上,她只是趔趄了下就站稳了脚跟。
林森万般嫌弃地看了郭芷君一眼,表情很是不悦。
郭芷君嘟了嘟唇,并不打算为自己刚才的行为解释什么。
李梓潼赶紧走到郭芷君身边,拉住了她的衣袖。
林森的脸拉得老长:“东西买好了就走吧。”他还算是有风度的,至少打了招呼才离开,换做其他人,可能会拿这件事大做文章。
陆奕冲郭芷君竖起大拇指:“我知道我们林森生得英俊潇洒,是很多女孩心中的白马王子,但像你这样生猛地直接扑上去的,还真不多见,在下佩服啊佩服。”
郭芷君的脸有些发烫,却并不后悔,她只是做了自己想做的事罢了。
李梓潼送走二人后,吃惊地看着郭芷君,就像是从来不认识她似的:“芷君,你今天这是怎么了……”
郭芷君放好花瓶,神情认真地说:“我喜欢他。”
“喜欢?”李梓潼就更分不清状况了,“你今天才见到他就喜欢他?你可从来不是不着调的人啊。”
郭芷君挑眉看她,眼角含着笑意:“谁说我是今天才认识他的,也许很久以前我就见过他。更何况,有些人,只需一眼,你就会认定,他就是你这辈子要找的人。而有些人,就算待在你身边一辈子,都未必是放在你心上的人。”
“你的话太深奥了,我听不懂,也不想懂。”李梓潼拍了拍脑袋,“我的脑细胞瞬间死了好几亿,不行不行,头有点晕,我要好好休息一下,顺便消化刚才的信息,你帮我看店。”
李梓潼最会偷懒了,这次又懒出了新高度,找到了新理由。
郭芷君倒是一点都不在意,正好能让她一个人安静一会儿,想一想后续的行动,这个原本枯燥无聊的下午,因为林森的造访而变得美妙。
看着好友一脸得意的笑容,李梓潼无奈地拍了拍额头,踩着高跟鞋上楼去了。
郭芷君的心情一整天都很愉悦,把李梓潼的小店打理得井井有条,就连窗户都擦得一尘不染。她一边干活儿,一边哼着小曲。
在楼上敷面膜休息的李梓潼忍不住偷偷看了她好几次,原来恋爱中的女人这么可怕啊,不、不,她这还不算恋爱,只能是单恋,赤裸裸的单恋。
一直到傍晚时分,郭芷君才离开李梓潼的古董店,迈着轻盈的步伐往家里走去。
此时华灯初上,整座城市笼罩在一片淡蓝色的氤氲中,星星点点的灯火点缀着,走在人潮渐少的街头,就连心情也跟着脚步一并轻快起来。
从古董店到她家,要经过一条宽阔的步行街,街上遍布各种小吃和风情小店,街角有一家宠物店,她每一次经过都会逗留很长时间,和那里的猫猫狗狗玩一会儿,店员和她早就成了很好的朋友。
只是她在进店之前,通常都要先全副武装一番,因为她对有毛的宠物过敏,必须戴上厚厚的绝尘口罩和手套,保证最大程度地隔绝过敏源。
她在很多年前也养过一只狗,是一只十分可爱乖巧的萨摩犬,叫莎莎,就是因为她天生易过敏的体质,莎莎还没成年就被送走了。没想到收养莎莎的那户人家根本就不懂得怎么照顾它,不到半年时间,就听说莎莎生病后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医治,夭折了。这件事成了郭芷君内心深处无法磨灭的痛,她总觉得自己对不起莎莎,如果不是她送走了莎莎,莎莎根本就不会死。
即便她有严重的过敏,她还是很喜欢小动物,谁也没办法阻止她的热情,不能饲养宠物,她就经常来宠物店。
那些小猫小狗,一只只软软的、萌萌的,是那样可爱,还有一些客人寄养在这里的大型犬类,它们性情各异,但对郭芷君都很友好。
在这些被寄养的犬类中,郭芷君最喜欢一只名叫sky的拉布拉多犬,它已经三岁了,正是最活泼也最精力旺盛的时候。sky很聪明,对人很亲切,每一次看到郭芷君,都热情地往她身上扑,希望她能带自己去不远处的小公园玩耍。郭芷君虽然知道自己容易过敏,但还是不忍心拒绝sky的请求,总会牵着绳子带它遛上一圈。
今天,郭芷君隔着宠物店的玻璃窗,远远就看到关在笼子里焦急走动的sky,sky也在第一时间看到了她,激动地摇了摇粗壮的大尾巴,兴奋地大叫,仿佛在热情地呼唤她。
郭芷君冲着sky招了招手,推门而入,熟络地同店员小江打招呼:“嗨,小江,晚上好。”
小江正在打扫卫生,见到郭芷君,就如同看到救星一般:“哎呀芷君,你好久都没来了,我还以为你人间蒸发了呢。